根据国家大力发展影视产业的战略部署和宏观要求、促进我国影视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整体目标,依托台州市针对影视产业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及影视文化产业扶持的政策和办法,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积极并加快推动这一领域的产业格局进程,成为政府与社会力量融合的纽带与生力军。切实地为台州影视文化产业大格局的建设与形成发挥着重要的重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深知台州影视产业建设的大格局必将从局部抓起。宏观布局,具体落地,针对我市的影视产业的现状,深入调研,从分析形势和解决问题的根本入手,找到契机点和切入点,快速有效的推动这一格局的快速形成,发挥着文化艺术促进会专业领域的专业作用,效果明显。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台州如果完成这一既定宏伟目标,更需要引进外来的优秀资源和精英人才与本地资源相互融入、有效整合,合成智慧。所谓加强外部血液对体内的供给,这样才能又快又好的解决格局内的资源问题,整体目标的质量才会更有保障。因此,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资源体系,激活本地需求,联手本地资金力量,放眼全国,突破瓶颈,引进国内专业优秀团队,吸纳和请进领域内的精英人才,形成目标,生成项目,落地台州,并已初见成效。


到目前为止,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邀请并引进上海、北京、嘉兴等地的影视文化人才,吸取成功的案例和经验、学习先进的产业模式,同时邀请到国内知名制片人孔令全、朱明光先生和他们的团队,并依托台州的新兴力量的浙江肆人影视投资团队,及台州热心并支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并有突出贡献的蔡兴福先生及社会各届的力量一道,共同携手,倾力打造,不仅说道同时做到,打造影视产业链、拍摄基地和影视后期基地,在台州已完成多部公益题材系列的院线电影,并已落地形成业态的产业布局。在我市适时的带动和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

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是由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台州市民政局共同批准并作为主管部门成立的,成立于2016年5月,会长是为台州文化艺术阵地奋斗多年、具有突出贡献的、为浙江乃至全国赢得诸多荣誉的、浙江民族艺术团团长、原媒体记者马丽争先生担任会长。

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指导台州文化艺术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符合文化艺术产业门类特征的项目开展工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友好合作,推动我市文化艺术的发展、繁荣我市文化艺术事业,促进我市文化艺术及产业结构的搭建,弘扬并发展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活动。及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学术讲座、网站刊物、媒体影视、比赛评选、与各国、各地区的团体、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高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奖励对发展文化艺术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以及优秀的学术著作和文艺作品,铸建文化艺术相关产业,活跃文化产业市场,促进文化艺术产业蓬勃发展。
我们相信,在国家和政府部门在影视产业领域的大趋势、大环境下,台州市文化艺术促进会一定会强而有力的完成宗旨目标和任务,成为政府得力的助手和生发力量,成为社会前进力量的后盾和推手,并在其他文化艺术教育等相关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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